赣电教字〔2008〕21号
根据《江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赣电教字〔2006〕10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的规定,我馆2008年度“十一五”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开始受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人按照《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确定申报选题,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课题申报。
二、申请人计划完成课题时间一般不得迟于2010年12月底。
三、每个申报课题需缴纳评审咨询服务费100元。
四、正在承担省级以上(含省级)立项课题的申请人不再参加此次课题申报。本次课题申报是我省“十一五”期间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最后一批。
《管理办法》可在江西省电教馆网站(www.jxdjg.gov.cn)的“课题研究”栏目中下载。
请各设区市电教馆将本辖区《2008年度江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情况统计表》(包括纸质材料及其电子文档各一份),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送省电教馆,逾期不予受理。
通讯地址: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研究部
邮政编码:330046
联 系 人:徐 辉
电子邮件:yjb@jxdjg.gov.cn
联系电话:0791—8510792
传 真:0791—8512658
(学校拟采用单位申报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,鼓励和支持个人申报,同时单位准备申报一个课题,有意者亦可申请成为参与单位申报课题的实施成员)